2006年7月22日星期六

由「燒肺稅」到「消瘦稅」

 
曾蔭財:「麟仔,我們如果開徵燒肺稅仍然不足,則還可搞些什麽新稅種?」
林細麟:「回曾老闆的話,特區政府還可以進一步開徵燒肝稅、燒心稅、燒腎稅、燒胃稅、燒膽稅、燒喉稅、燒腸稅、燒骨稅或燒膀胱稅等。總言之,有得燒就燒。」
曾蔭財:「如果這些仍然未夠,可還有其他更引人入勝的嶄新稅種?」
林細麟:「報告主子,我們還可以開徵燒毛髮稅、燒耳稅、燒眉稅、燒眼稅、燒鼻稅、燒嘴稅、燒頸稅、燒胸稅、燒腩稅、燒午稅、燒肚臍稅、燒髀稅、燒膝頭稅、燒指甲稅、燒腳稅或燒外痔瘡稅等等。一言以蔽之,就是無物不成稅。」
曾蔭財:「麟仔,你身為政制事無局局長,雖說日日無所事事,但你卻全心全意地為特區政府思考出洋洋大觀的新稅種,全不邀功,實為我強政勵治下第一利器。養兵千日,用在一朝,麟仔係得嘅!」
林細麟:「求求曾老闆,你可否升我為大將?我不再做兵仔。」

(東籬:醉酒篇/信報2006年7月17日)

哈哈,呢個就喺咩由燒肺(Sales Tax)搞到火燒全身(Good and Services Tax)嘅原因啦...
而看了這麼多日的評論,居然係由前港督彭定康指出商品及服務稅是累退性(Regressive),收入越低的人受的影響越大,這是絕不公平的稅項。公平並非片面如財爺所說的「消費開支越大,繳稅額就越大」般簡單,因為低收入人士雖然繳交的稅額較細,但他們繳交的平均稅率卻是較高。公平不只是低收入人士繳交較細稅額,而且應該繳交較低稅率,甚至是弱勢社群應獲得更多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