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30日星期三

雨絲

我們底戀啊,像雨絲
在星斗與星斗間的路上
我們底車輿是無聲的

曾嬉戲於透明的大森林
曾濯足於無水的小溪
那是 擠滿著蓮葉燈的河床啊

是有牽牛和鵲橋的故事
遺落在那裏的……
遺落在那裹的——

我們底戀啊 像雨絲
斜斜地 斜斜地織成淡的記憶
而是否淡的記憶
就永留於星斗之間呢?

如今已是摔碎的珍珠
流滿人世了……

(鄭愁予的詩,李泰祥的曲,齊豫的聲音)

如果你不喜歡聽這首歌,那很好,你正年輕呢,哈哈
如果你喜歡這旋律,喜歡細味這歌詞,那很好,你可以讚自己有詩人的觸角,哈哈

這是一年一度牛郎與織女在七夕鵲橋相逢的故事,秦觀為此曾有「兩情若是久長時,又豈在朝朝暮暮」之嘆。

你是我所有的回憶

雨在風中風在雨裏
你的影子在我腦海搖曳
雨下不停風風吹不斷雨
風靜雨停仍揮不去想念的你
看小雨搖曳看不到你的身影
聽微風低吟聽不到你的聲音
眼睛不看耳朵不聽
你是我所有的回憶

(詞曲:李泰祥)

有一次現場聽齊豫清唱這首歌,沒有伴奏,但當閉上眼睛時,聽到的竟是音樂,終於明白什麼叫天籟~~~

覺(遙寄林覺民)

覺 當我看見你的信
我竟然相信刹那即永恆
再多的難舍和捨得
有時候不得不舍

覺 當我回首我的夢
我不得不相信刹那即永恆
再難的追尋和遺棄
有時候不得不棄

愛不在開始 卻只能停在開始
把繾綣了一時當作被愛了一世

你的不得不舍和遺棄都是守真情的堅持
我留守著數不完的夜和載沉載浮的淩遲
誰給你選擇的權利讓你就這樣的離去
誰把我無止境的付出都化成紙上的一個名字

如今 當我寂寞那麼真
我還是得相信刹那能永恆
再苦的甜蜜和道理有時候不得不理

(作詞:許常德 齊豫 作曲:郭子)

2007年5月28日星期一

天生我是懶

 天生我是懶
 不愛讀書愛偷閒
 閒來浮游雲海間
 懶看人間青白眼

早陣子執拾房間舊物,發現了這幾句可能是中學上課時胡亂寫下的句子。那是1986年的事了,哈哈。三歲定八十,看來人的性格真是早已決定的。當了十多年教師,發覺自己最討厭的一句說話是「終身學習」。學習本來沒有甚麼不好,但終身都要學習便未免叫人吃不消了。有時想,如果懶一點可以令你每日安睡不會失眠,可以解除頭痛的魔咒,可以多些時間去陪你的愛侶談情說愛,陪你的朋友風花雪月,或者欣賞大自然的山山水水、日出日落,又可以這和可以那。那何妨呢?

好了,自我肯定和解嘲完畢。這一回曰:

 不知我者謂我悠閒
 知我者謂我只是懶

2007年5月24日星期四

淫審處是怎麼被騎劫的?

(作者:梁文道--牛棚書院院長;原載:明報2007年5月24日)

基督教是美國最重要的一股政治力量,這早就不是秘密了。美國總統布殊之所以能夠連任,其中一個原因就是福音派基督徒的大力助拳。在他經歷過的兩次大選之中,「道德價值」一直是最閃亮的議題。許多福音派牧師呼籲信徒投票給「一個真正捍衛美國的上帝僕人」,攻擊支持墮胎合法化的民主黨候選人克里。此外還有些保守的天主教主教甚至聲稱,凡是投票給克里的教友都該遭到「驅逐」。除了墮胎之外,這批福音派基督徒還關心下列與道德攸關的課題﹕幹細胞研究、安樂死、同性婚姻、同志參軍、法官可否在法庭呈示十誡、公立學校可不可以舉行早禱會、公立學校在演化論之外能不能教授「智能設計論」等等。這全是福音派基督徒用以判別忠奸的標準,也是他們做政治決定(例如投票)的重要依據。

安徒在〈文化戰爭 道德聖戰〉(《明報》《星期日生活》,2007年5月20日)一文中說得極是,這股潮流已經溢出美國奔向全球。他直指「美國右翼福音派基督徒的香港代理人」把這種「道德聖戰」引入香港,試圖在港掀起類近的討伐工程。他又提到「按照他們的理論,大眾傳媒原都是令社會道德沉淪的罪魁禍首,但他們並不像在美國那邊,滿足於在自己的教會刊物,教會禮拜的宣道場合,宣揚他們的反世俗、反大眾傳媒的論調。他們反而積極利用大眾傳媒,配合傳媒的嘩眾取寵操作,不斷製造社會道德議題,不斷渲染道德恐慌」。

不過我願意在此補充一點,美國的福音派勢力也不只是在自己的地盤裏活動;相反地,他們大舉介入大眾傳媒,甚至設法滲透各種政治團體,以擴大自己的影響力。否則共和黨就不會發生這種從東岸保守主義挪向南方「聖經地帶」的宗教化轉向了。而且部分香港福音派基督徒也採用了美國同道的手法,那就是「騎劫」一些公共機構,使之成為自己宣教傳道的利器。

然而正如安徒所言,美國與香港的土壤究竟不同。美國向來有個相當強大的基督教背景,有許多人相信自己是「One nation under God」。所以美國現在才會出現法學家Ronald Dworkin所說的「它到底是一個寬容不信者的宗教國家,還是一個寬容宗教的世俗國家」(A religious nation that tolerates nonbelief ? Or a secular nation that tolerates religion?)的爭論。與之相比,香港卻是一個非常世俗化的社會,基督徒的數目本就不多,福音派更只是其中一部分,他們要怎樣「騎劫」社會共有的公共機構呢?其中一個辦法就是利用「淫褻物品審裁處」的漏洞了。

我們知道每個社會皆有其道德底線,不能任由觸犯這條底線的文化物品流通,暴露在毫無防備的大眾面前。可是誰來界定這條底線呢?誰去把這道關口,決定什麼東西可以流通什麼不行呢?近日備受爭議的「淫褻物品審裁處」就是這麼一道關口了。

平心而論,淫褻物品審裁處的設置原理和運作方式要比許多純粹由官員把持的模式好得多(例如大陸),起碼它一不隸屬行政部門,二是向社會公開招募負責評級工作的審裁員,三是被動審查而非主動預先檢驗所有文化產品。它代表了整個社會去判斷什麼東西是主流可以接受的,什麼東西又是違反了主流價值觀而應該處罰甚至禁制的。但是我們只能期盼它有一套判斷方向和大原則,卻不能要求它有全盤且具體的清晰判準。一來因為所謂社會主流的道德觀不是那麼穩定,總會因時而變;二來則是太過具體的條文並不實際,可能會過緊地管束了許多無辜的文化物品,也可能會放過了一些表面上不觸犯標準但實際上有乖倫常的東西。

因此「淫褻物品審裁處」必須組成一群有代表性的審裁團,他們來自四面八方,職業背景各有不同,是整個社會的樣本,代替大家去掌握社會道德的關口,代表大家去施行一組相對客觀的道德審裁,所以他們的人數不能過少,更不可以全是擁有某套特定價值觀的群體,因為這個社會是多元的,其成員的道德標準也不可能完全一致。

現在的問題正是我們不知道這些審裁員的錄用標準是什麼,也不知道有關部門在決定人選時會不會考慮宗教背景。理論上每一種宗教皆有其特定的價值觀和道德標準,假如香港是一個世俗化的多元社會,負責把守道德關口的這些審裁員就不應該全是某個宗教的信徒,也不可能讓某個宗教的信徒甚至神職人員佔去全體審裁員的較高比例。如果「淫審處」的審裁員有一定比例的基督徒,它是否也該招募合乎人口比例的佛教徒、伊斯蘭教徒以及沒有任何宗教信仰的市民呢?

雖然「淫褻物品審裁處」也知道往日審裁員人數過少,日常參與審裁工作的更只是少數成員(「源遠流長」的文物大衛像當年就是在這樣的條件下被評定為「二級不雅物品」的),所以大幅增加了審裁員數目至300餘人。可是由於審裁工作多在日間的上班時間舉行,所以真正經常參與審裁的仍然只是那些可以自由調動時間,以及特別關心道德問題也因此最有動力的審裁員。

說到「特別關心道德問題也因此最有動力的審裁員」,我們必須了解價值觀最開放的人通常不是最關心道德問題的人。相反地,價值觀最保守,最覺得「世風日下,道德淪亡」的那一群人才會常常感到被冒犯,從而出力捍衛道德標準。例如在美國政壇主動發起道德議題的往往不是所謂的自由派,而是右翼福音派基督徒。

現在的淫褻物品審裁員裏就有這麼一批最有興趣淨化道德標準的人,他們組成了「淫褻物品審裁員協會」。請注意這個協會不是官方機構,也不代表全體審裁員;但它偏偏成了全體審裁員的發言人,其主席葉國興有時更被某些媒體誤以為是「淫褻物品審裁處主席」。每一回的審裁工作都是獨立的,每一個審裁員也都會在顧及審裁標準一致性的前提下獨立判斷。然而,這個由熱心審裁員主動組織的協會一方面對外發言,令大眾以為全體審裁員真有一套共通的判準;對內則以其資深成員的身分,形成一個評審傳統,使法官在評審會議上要不時提醒新進審裁員「一致性」的重要。許多人都拿法庭的陪審員來比較這些審裁員,請問我們何時聽說過有「資深陪審員」這種人?又何曾見過陪審員自發組成「陪審員協會」呢?

同樣地,最熱中去「淫褻物品審裁處」投訴的,其實也是一小部分最關心道德問題的人。就以「明光社」為例,在他們得到影視處資助的「傳媒教育工作坊」裏,其中一個針對中學生的活動就是模仿影視處和審裁員的工作,學習從寫投訴信給影視處,到影視處決定要不要把投訴提交審裁處,再到審裁員審理投訴的全部過程。他們甚至鼓勵同學撰寫投訴信給影視處,以「給同學實踐的機會」。歷年以來,到底有多少投訴信是這樣子產生出來的呢?又到底有多少物品是在這樣的過程裏被判為「不雅」的呢?

每當遇到批評,「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老是喜歡強調他們也有言論自由,而「投訴的自由也是一種言論自由」。可是,言論自由的首要目標難道不是在公共領域裏交流意見,互相辯論嗎?與其學習怎樣向影視處投訴,為何不着重教導學生辯論道德議題的理據,向報刊投訴呢?與其主動邀請國家機器介入,為什麼不積極鼓動學生和同道投書媒體,多點參與公開的討論呢?以《中大學生報》的事件為例,同學們主辦論壇,「明光社」卻避不參加。難道他們認為比起面向社會公開研討,寫投訴信讓三個人閉門審裁才是行使言論自由的最好辦法嗎?

香港不是美國,我們是一個非常世俗化的社會,我們應該尊重所有宗教所有團體的價值觀;但是我們不能讓任何一個團體把它的價值觀強加在整個社會之上。但是現在我們卻目睹一部分人怎樣巧妙地掌握了現存體制的運作,發揮槓桿力量,將社會公器變成自己的「宗教裁判所」。近日投訴聖經的行動就是對這種局面的激烈反應,它一方面準確暴露了現行制度的荒謬;另一方面卻激起了對抗宗教的情緒(我想這是「明光社」等人始料未及的),助長了全民投訴的逆潮。我為希望經此一役,大家都能靜下心來,不要再動不動就用投訴的方式捲入國家機器,一起回歸平等開放自由的公共空間。起碼在文化和意識形態的領域裏,我們該盡量保持「大社會,小政府」。

(今日讀報令我震驚的是《明報》只轉載《中大學生報》問卷的問題部分,沒有刊載較受爭議的答案部分,竟然被評為不雅!!你看看那些「淫褻物品審裁員協會」的成員怎樣說:身兼淫褻及不雅物品審裁處委員的明光社主席蔡志森表示,《明報》在學生報有評級決定前轉載,是明知故犯,有意挑戰法律及不尊重審裁處決定。另一委員葉興國認為該報道大部分內容轉載自「情色版」,因此同樣被評為不雅是合理決定。
而更令我更震驚的是「淫褻物品審裁處」這個審查印刷品、錄音、影片、錄影帶、紀錄碟和以電子方式發布的刊物是否不雅或淫褻的機構,竟有一班審裁員成立了一個「淫褻物品審裁員協會」,以圖將其審查文化制度化!你能想像和接受法院有一班志同道合的陪審員組成其「協會」,張顯其「審判標準」嗎?
理論上每名通曉書面中文或英文的香港永久居民都可以成為審裁委員,以達以審裁處所謂之「審裁小組的成員來自社會各階層,以確保審裁處採納的審裁標準具代表性,並符合社會的道德標準。」然而,審裁員的申請表格中,你還需要提供你的教育程度,你的中英文語言能力是否流利,更需要提供你的社會及公共服務經驗!條件是這樣精英化再加上道德審查的性質,這個宣稱「具代表性,來自社會各階層」的委員會豈有不淪為小圈子之理?
更令我不安的是,那些平時高舉言論自由的各級議員或政黨人士,他們當中有幾多夠膽「冒犯」基督教派而伸張言論自由?)

2007年5月21日星期一

且憑隨緣過

欲行且起行,欲坐重來坐。坐坐行行有倦時,更枕閒書臥。
病是近來身,懶是從前我。靜掃瓢泉竹樹陰,且憑隨緣過。

(卜算子.辛棄疾)

莫道不相思

嶺樹高樓影動搖 天風吹海海初潮
金甌已缺今宵月 銀漢猶填舊日橋

簾外新涼驚節換 夜闌離緒總魂銷
人間盡誤佳期了 更有佳期莫恨遙

(七夕.陳寅恪)

2007年5月15日星期二

你信民政局,抑或信「淫審處」?

(作者:馬家輝,文章原截於2007年5月15日明報)

恭喜《中大學生報》的小朋友,你們真是好運氣,心想事成,年紀輕輕即能編輯出一份可能是有史以來閱讀率最高的學生刊物。

為什麼是「心想事成」?

爭取高閱讀率本來就是你們炮製「情色版」的心志之一嘛,2 月號的《中大學生報》第23 頁上不是明明寫着這樣的版頭按語嗎: 「都真係想試下知道到底有冇人睇呢版,同埋讀者或者自己有咩意見,所以整呢個問卷調查,絕不想懶科學化呢樣野,目的只在介紹及致送紀念品給有需要的人。填妥這問卷,交到學生報會室,即可獲得紀念品,安全套乙個。」

好了,有不少學生填了,問卷交回,編輯部把部分答案如實刊出,經由傳媒炒作、校方發惡、官府追究,平地一聲雷地捲起了一場情色風暴,一份本來可能沒有什麼人有興趣細心閱讀或認真對待的學生刊物驟變全港矚目、一紙難求,連刊載虛擬版本的網絡侍服器亦大塞車; 「求仁得仁」,小朋友們應該覺得非常開心。

當然不是沒有壓力的。這場風暴由傳媒、校方、官府三方聯手撩撥,等於祭起了三道符咒,欲把小孫悟空們壓在五指山下,剛升上所謂大學的小朋友未見過江湖風浪,自會腳震或落淚。可是,腳震歸腳震,落淚歸落淚,小孫悟空們的反應大抵已夠成熟,他們面對一波連一波的言論非議和官司威脅,依然夠膽企硬兼還擊,該出席論壇時出席論壇,該召開記者會時召開記者會,該推動聯署時推動聯署,大有「吾愛吾師,但吾更愛真理」之勢,僅是這份勇氣已非常值得成年人為之鼓掌,中文大學有此門生,劉遵義其實應該到烽火台前開香檳慶祝。

細察這場風暴,大可把風眼源頭定位為傳媒之荒謬、校方之荒亂、官府之荒唐。

傳媒之荒謬在於不分清紅皂白地把學生報的「情色版」類比為小報紙的「風月版」。前者旨在透過性慾禁忌話題以撞擊思考、激發辯論,以3 月號為例,從第23 到27 頁皆有不同文章互為延伸,對於被一般人視為幽黯的慾念,既有呈現,亦有拆解,構成了多聲道的喧嘩,而任何明白文明進程的人必知,唯有多聲道始能進步,協調和鳴則往往導致死寂; 後者呢,存在目的純粹是把性慾等同為消費,並且只是一元化式、女體征服式的消費,箇中又深深糾纏着報社的廣告利益瓜葛,跟思考辯論毫不相干。但到了某些報紙記者的眼中和筆下,舉凡談及性慾,竟都變成了等量齊觀的色情淫穢,如斯新聞處理,除了反映記者編輯自己的頭腦不長進,實無其他意義。

校方之慌亂在於不管三七廿一地對學生報編委施壓,既有軟功的所謂勸喻,亦有強硬的閉門裁決,連中大校長都在未曾閱讀學生報之前便急於搖頭發言,充分顯示了掌權者在坊間保守輿論下之自亂陣腳,如斯校政處理,不管是否中大校友,皆應為之感到悲哀。風暴颳起後,中大校方不斷強調「願意為學生報編輯提供心理輔導」,這就更令人於悲哀之餘感到可笑。學生們正在勇敢應戰呢,還稀罕什麼輔導呢?或許,真正需要接受輔導的是被保守輿論嚇怕了的劉遵義以及有份做出裁決的校方高層。

官方之荒唐在於由影視處下令淫穢物品審裁處(下稱「淫審處」)集中審評「情色版」,終而得出所謂「二級不雅」的初步裁定(編按:今天始正式公布)。觀乎《中大學生報》之「情色版」,連續數期皆有不同主題和不同形式,有時候嬉戲,有時候認真,有時候含蓄內斂,有時候比較風媚露骨,但無論採取何種主題和形式,版面上皆有或長或短的思考按語,從文化研究的角度看,按語有如「框架」(frame),足以產生把雜亂轉化為統整的導引作用,換言之,絕非單純的所謂「淫穢」文字所能比擬。影視處在「投訴主導」的恐慌下要求「淫審處」做嘢,早已作出過千百次烏龍裁決的「淫審處」在頭腦不清的狀態下亂作判決,結果便是亂上加亂、一塌糊塗。到底什麼是「二級不雅」、什麼是「淫穢物品」,向來難以劃界,常因評審者的處境和立場而大有相異。舉個例子吧。

4 月底,市面上出現了一本叫做《情長同志:香港十二位「男」同志口述歷史研究計劃》的百頁小書,計劃主辦者和出版者都是「香港性學會」,合辦者為「香港彩虹」和「香港非正規教育研究中心」,負責採訪和撰稿者為15位中大文化及宗教研究系學生,書內各章,既詳錄了受訪者的成長經驗,亦細述了他們的性愛歷程,隨手翻開一頁即可看見露骨度絕不遜於「情色版」的白描文字,以下這段已算是比較含蓄的了: 「第一次,我『出』了三、四次呀,有一次還是在浴室。我們接吻了很久很久才開胎脫衣服,那時一定是先脫了上衣,再過一會兒才脫褲,好像有一個flow 似的。我本身有包皮,很敏感的,也很少會反起它……(以下刪去)」

此等文字若出現在《中大學生報》,再經由「淫審處」以胡混之法審評,很有可能又屬於「二級不雅」,幸好,這些文字出現於同樣由中大學生所撰寫之專書之內,該書又是由民政局「平等機會(性傾向)資助計劃」所支持,書的版權頁上也清清楚楚地寫明「平等機會資助計劃旨在資助促進不同性傾向人士的平等機會的活動」。這就是說,同屬露骨性愛,在一個官府單位眼中應該被禁被罰,在另一個官府單位眼中卻應該受獎受助,豈不反證了對於文字之認定與評價,絕不可斷章取義、絕不應割裂分離?風暴仍在進行中,結局未定,但小孫悟空們至少上了寶貴的第一堂課: 「官」字真的是兩個口,而且非常嘴格分裂,一個口罵「淫!」,另一個口卻讚「正!」。信任哪張官嘴,小朋友請自己好好選擇。


(大學學生報的傳統,多是學術性和批判性的。而學生報的讀者更是小眾之最,都是罕有動物。如此一份學生報竟能引起如此風波實是異數。有時候也不明白我們的社會究竟是忽然道德高漲?還是民智未開?我們的社會一方面可以容許各大報章刊登色情版,教讀者如何尋花問柳;另一方面卻不容許大學生刊物探究一些所謂禁忌。究竟我們的社會是開放還是封閉?又或者我們的社會對於學生,不管是大中小,都是管管管?)

2007年5月1日星期二

眾裡尋他

  『眾裡尋他千百度,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
 
很多人將辛棄疾這幾句詞當作情詩來看,但清末國學大師王國維卻認為這是求學問,甚至追尋理想,追尋人生目標的最高境界。眾裡找尋的『他』,可能是可望而不可即的,可能是會隨人生閱歷而不斷改變的,也可能是反反覆覆或者面目模糊的,這全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付諸行動!目標、理想和快樂一樣,都不會從天而降,而是要靠生活去體驗,在或多或少的失敗和成功、氣餒和鼓舞中去找尋。



青玉案.元夕 辛棄疾
東風夜放花千樹,更吹落、星如雨。寶馬雕車香滿路,鳳簫聲動,玉壺光轉,一夜魚龍舞。
蛾兒雪柳黃金縷,笑語盈盈暗香去。眾裡尋他千百度,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