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8月26日星期四

企硬 口硬

當政治制度還未完全開放的時候,但凡選舉,候選人常以道德訴求來爭取選票,因為這是既低成本又高效益的策略。君不見鄭大班的選舉宣傳:我無政綱,但我企硬!只要高舉民主,責罵政府,選票就自會滾滾來。不是嗎?只要他反政府立場清晰,那麼,他的行為有多矛盾都不重要了。一個以生命受威脅而封咪的人,竟然又可以大搖大擺地參加立會選舉。難道入了立會就不會再受威脅?還是入了立會便會收聲?還是我們都認為早前的甚麼言論自由受壓再不存在了?怎樣也好,如果各民意調查沒出大錯的話,他將有足夠票數進入立法會。奇怪的是,在各式各樣的民意調查中,絕大多數選民不是以候選人的政綱為投票依據嗎?難道政綱的意思只是立場,而不是政策?還是我們選代議人入立法會的目的,就只求發洩怨氣?一個人,只要出名,只要企硬,只要敢罵政府為市民出氣,便可以當選的話,那麼,對於未來立法會能發揮甚麼功效,甚至香港的民主發展也就沒有甚麼好期待了。唉,這也許是香港政制的宿命:選舉只選立場。

企硬的人很多時都會覺得自己處於道德高地,對立場不同的人自然會口誅筆伐,去之而後快。對自己呢?既然真理站於自己一方,那麼by definition自己當然不會犯錯了。於是,涂謹申明明以公帑養己黨物業,卻仍敢膽大聲說:我無錯!是的,法律上他當然沒有犯錯,因為還沒有相關法例或立會規則去管制,但道德上呢?竟也完全站得住腳?即使輿論不以為然,他仍以為自己只是技術上出錯!雖與偷步買車事件是兩碼子事,但這反應與梁錦松的何其相似?最後,在連民主黨都不清楚該單位是否黨產的情況下,民主黨成立了一三人小組徹查此事。咦?這不是民主黨常指責政府的自己查自己嗎?而更遺憾的是,在香港從政多年的算是有份量的政治人物,在這樣簡單的攻擊,竟然全黨都手忙腳亂,不知所措。香港果真沒有政治人才乎?